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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重生歸來林帆第883章 你一定是假意背叛,對不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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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883章  你一定是假意背叛,對不對?

    判官大筆一揮,老頭和伊乞乞近乎同時——

    直接暴退!

    先前仙桃市時,判官就曾說過,它能千里殺人,只要寫上姓名,那人便會死。

    堪稱人間行走的死亡筆記·詭異版。

    但根據酒仙當時所說的話,越是逆天,觸發條件越難。

    再結合少女詭異的詭技,同樣是逆天,可卻必須對方自願上桌。

    如此一想,對方詭技絕不能隨意施展。

    而且事關滅城大戰,老頭和伊乞乞並沒有必要存在,只是為了守護判官身後的小龍套們。

    判官如預料一般,嘴裏嘖的一聲,一筆重重點墨,欲要寫上——詭影之名!

    這個名字,它曾在其破道之時,就寫過。

    只要這時候——

    沒等它的筆墨落下,只見林帆身後,懸起一柄泰阿幻象,立威於此,深深鎮住除判官以外的所有詭異!

    而在這時,判官手指懸空,久久沒有落筆,眼裏竟是驚駭。

    「媽的…沒有戰意?」

    「看來我猜的沒錯。」

    林帆嘴角輕輕一翹,總算明白為什麼酒仙會說出那般話。

    判官的詭技,確實逆天。

    寫誰誰死。

    可限制也很大。

    首先代價幾乎對等,其次…對方必須有所戰意,甚至說,只要沒有交好之意,皆為戰意。

    但林帆從一開始就表達過:想要收它當狗的意思。

    自然也算是一種另類的『示好』。

    簡而言之,林帆壓根沒有將其,當成對手!

    不過

    在仙桃市之前,判官就曾偷偷寫過他的名字。

    這也便說明,它的詭技觸發條件雖說苛刻,但只要符合條件,消耗會大大減少,而不符合條件的,它亦能創造條件!

    判官手握厚重毛筆,手指猛一用力,在其指尖,莫名出現鮮紅液體,若非詭異沒有血肉之軀,初見都以為是精血。

    但見那一滴『血』的流出,判官臉上明顯擺出肉痛之意。

    『血』一現,筆墨再次滋出水,嘩一下便在上面,寫上一個『詭』字!

    八筆落下,林帆體內限制着的詭影,竟被硬生生『扯』了出來。

    這一幕看得林帆心裏發驚。

    在詭影出來之時,能明顯感覺到一股不可抗力,在將詭影毫無條件的「請」出來。

    逆天的不禁在這,還有那突如其來的浩瀚之力,詭影臉色巨變,半跪身子有些吃力道:

    「我靠,當初斬了一隻手臂時,就覺得逆天了,沒想到這麼變態的!」

    詭影天生戰鬥傲骨,自從爬上半步滅城之後,便再也沒有怕過誰。

    就是當初與書生正面相碰,也無懼意,頗有與滅城肩並肩的骨氣。

    然而在判官的詭技下,只能被壓得半跪身軀。

    但…也只是半跪。

    判官微微皺眉。

    詭影二字,寫了八筆下來,別說半步,就算是滅城,也只會落得重傷慘叫的下場。

    可詭影,僅僅是半跪之姿,沒有半點傷害。


    這時,判官才將目光,從詭影,移到林帆身上。

    或者說,是泰阿身上。

    以及,林帆手中握着的項鍊。

    那項鍊,在抵擋詭技的傷害。

    哐——

    林帆眉間一挑,見到還剩九次機會的項鍊,竟在僅僅一擊下,就毀了一次機會。

    原先用時長來算的項鍊,如今只能按次數。

    「判官確實是…不容小覷啊。」

    儘管酒仙說得輕描淡寫,可真正對上,才能知道,對方也非人類能夠撼動的存在。

    「人類竟也有資格獲得那麼多寶貝,看來,是天助我也。」

    判官見狀,除驚訝以外,更多的,是興奮,是高興。

    在它看來,如今林帆所擁有的一切,都屬於它的。

    也不光判官這麼想。

    當初詭影還是破道時,也這麼想。

    酒仙初見之時,也有類似的念頭,可以說,所有滅城詭異(將臣除外),在得知林帆富有之時,多少都動過點念頭。

    只是其它詭異,都與林帆,有更重要的合作,故而沒有這般猖狂。

    判官冷笑一聲,「三岐,我總算知道,你為何會假意背叛我,原來是知道,這人類手裏的寶貝不錯,現在,替我奪過來!」

    三岐:「」

    「嗯?」

    「前任你別說了,我怕他們誤會。」

    三岐自從一路上,默默當條腰帶,見證了林帆一步步的操作,心裏已是林帆的形狀。

    還假意背叛呢。

    你知不知道反噬之力有多痛苦。

    不能因為我不死,你就讓我隨便造啊!

    判官有一種遭遇二次背叛的憤怒感,雙眼宛如可以吃下十個三岐。

    嚇得其縮了縮,顫顫巍巍道:

    「不是,你辣麼凶看我做什麼,狗都知道舔主人,我以前沒得選,現在想當個好蛇怎麼了。」

    判官重筆一握,散成點點星墨,幾隻蝗蟲,在點墨中凝聚成型。

    「好好好…一個人類,能見識一下,我打算獻給酒仙送行的詭技,也算是開眼了。」

    眨眼功夫,面前數隻蝗蟲,竟分裂出數十,上百隻!

    出奇的是,每一隻,都只有追命實力。

    如此實力的詭技,便是當初三岐所說,判官利用十亡奪舍,吸取過來的詭技之一。

    一尊破道詭異的詭技,可召喚上百隻蝗蟲。

    只是…蝗蟲實力只有追命,這等垃圾的水準,說實話,別說酒仙,就算是詭影,也能輕鬆應對。

    只需要詭影重重一開,無論蝗蟲幻化多少只,都可以讓影子裏浮現的詭影,一拳轟死。

    不過,雖知道詭異智商堪憂,可面對判官如此自信的表現,林帆並沒有選擇去硬接試試。

    現在會測試一下判官的詭技,主要原因是因為有伊乞乞的項鍊兜底,可以保平安。

    在這個情形之下,看看判官的逆天限制條件是什麼,又能逆到什麼程度。

    有沒有強行收服的必要。

    畢竟收服判官,不僅需要將對方打到服氣,還得讓詭母消氣。

    這是一件極為麻煩的工程,搞不好,很容易遭到反噬不說,還容易讓詭母對江海市失望。

    好在,判官的詭技,向林帆表明了,完全沒有這麼做的必要。

    實力真的很強,加上林帆擁有足夠多的冥鈔,按理來說,秒殺任何詭異都不在話下。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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